被害面临倒闭企业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员工
静坐游行示威 申 请 书
申请人: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 员工(名单附后)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园康嘉路2号
申请事项:申请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在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渭城区检察院、渭城区监察委门口路边人行道上静坐、游行、示威。
一、申请游行示威的原因简述(详见附后举报信)
2018年1月29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原副院长武令强、法官徐红、贺知成三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不许被害人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风公司)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硬将两个“调解书”塞到被害方办事人员手中。这两个调解书的案号分别为(2017)陕0404民初3011号、3012号,内容是让被害人雄风公司分别归还原告李宁520万元,归还原告师宗臣640万元,共计1160万元。实际上这笔1160万元的巨额借款(后原告等人为了能在武令强副院长管理的渭城区法院立案,被人为分割成前述两笔)根本没有实际发生,至于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是否发生及交易款项与公司无关,是彻头彻尾的虚假诉讼。这也正是武令强等嫌犯不敢公开审理、只要强行“调解”的根本原因。
随后进入“执行”程序,雄风公司财产被超额查封,帐户被冻结,雄风公司的生产经营一下子跌入深渊,后果非常严重。武令强已严重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
四年多来,被害人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及员工多方上访无果,公司已被逼至破产边缘。
近来,关中坚决拥护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的法治义士王建军同志知悉雄风公司广大员工的苦衷,在“抖音”上公开举报原副院长武令强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后,立即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声援,同时也引起了武令强等嫌犯的恐慌,他们想方设法打击报复……
上图:座落于少华山脚下原本生意兴隆的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现已被武令强的民事枉法裁判逼至破产边缘
2022年9月15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公然违法跨区将冒死举报嫌犯、为民除害的法治义士王建军同志从渭南市临渭区抓走拘留(据了解,渭城分局所谓的办案人员未依法至渭南市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义士为公司员工的利益伸张正义却要遭受牢狱之灾,员工无论如何思想上想不通,良心上过意不去,于是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静坐、游行、示威。
二、游行示威的目的
要求无条件释放举报人关中法治义士王建军同志,查处抓捕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嫌犯武令强。
三、拟静坐游行示威人数
100余人,多数是被害人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的员工;少数为同情被害企业的社会善良人士。
四、静坐游行示威的标语口号
1、坚决拥护党中央的依法治国思想!
2、“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战略万岁!
3、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灵魂和生命!
4、无条件释放举报人关中法治义士王建军同志!
5、查处抓捕嫌犯武令强!
五、拟静坐游行示威的方式
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在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渭城区检察院、
渭城区监察委门口路边人行道上轮换静坐、游行、示威。将相关标语贴在附近墙面上;用普通喇叭向过往行人宣讲嫌犯武令强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详细经过,以获得理解、同情与支持。
六、本次静坐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为:张庆文 赵工厂 。
负责人向党和政府及人民保证这次静坐游行示威活动以和平、合法的方式进
行,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违禁器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并诚邀当地渭城区公安局派员到现场维护持续,严防厚颜无耻的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申请人的静坐、游行、示威后栽赃陷害他人。
七、本次静坐游行示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现特此申请,提请依法批准。
此致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
游行示威负责人:张庆文 赵工厂
二0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1、张庆文,男,1962年7月25日生,身份证号612124196207254016,单位住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园康嘉路2号,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宿舍。联系电话:18292300924
2、赵工厂,男,1960年5月10日生,身份证号612128196005106133,单位住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园康嘉路2号,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宿舍。
联系电话:13032901818
抄呈:人大 政协 监察委 政法委 公安机关 检察院 各界媒体
附:《举报信》一封
咸阳渭城区:原副院长武令强等已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
——关于渭城区法院副院长武令强公然违法调解提前让当事人签收“调解书”不许合法反悔等违法犯罪问题之 举报信
习总的法治思想: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灵魂和生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本应是落实习总上述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然渭城区法院原副院长武令强、法官徐红、陪审员贺知成却用他们的违法犯罪行径公然践踏了上述国家领导人的法治思想。
一 武令强已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
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一、武令强所作出的咸阳市渭城区法院(2017)陕0404民初3011及3012号民事调解书是弄虚作假、违背法定程序作出的,是无效的。
2018年1月24日,原告李宁诉被告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陕0404民初3011号】及原告师宗臣诉被告雄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陕0404民初3012号】在渭城区法院并案审理,当庭雄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明小林处于多种顾虑,在审判人员武令强的主导下与两原告达成了两个调解协议书,当时法院的调解书并没有制作出来,但武令强副院长却让明小林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签收了”还不存在的调解书。
上图:调解书送达前雄风公司送交武令强的《调解协议反悔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武令强副院长的作法明显违背了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
其二、武令强所作出的咸阳市渭城区法院(2017)陕0404民初3011及3012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违法,无事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前述两案,法庭并未查清事实,武令强副院长便强行主持调解。
本案虽有雄风公司的借条,但并无雄风公司实际拿到“借款”1160万元的事实。
上图:并未实际履行交款义务的1160万元的巨额借据
这一重大问题,武令强等合议庭人员根本就没有仔细审查,更谈不上清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本案中,两原告对借款发生的原因、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等关键
情节都说不清,因为根本就不存在。这也正是武令强等三法官不许被告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在调解书送达前依法反悔,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之明文规定,坚持“不错则已,一错到底,死不改悔”,不敢及时审理判决的根本原因!
武令强等合议庭人员严重违背了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已明显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二 武令强师宗臣李宁等人涉嫌为枉法裁判蓄谋已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据相关规定,2017年时千万元以上有案子应在中级法院管辖。
本案原本是一张1160万元的“借条”,出借人一方是两原告师宗臣、李宁,借款人是雄风公司。按常理,两原告应作为共同诉讼原告按级别管辖向咸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可是两原告对借条进行了约定分拆(李宁520万元,师宗臣640万元),分别起诉至武令强管理下的渭城区法院。
如果按这种操作手法,假若这1160万元的借条是师宗臣一个人的,师宗臣为了达到在武令强管理下的渭城区法院起诉之目的,是不是今天起诉64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明天又起诉一个52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照此操作,任何一个标的大的经济纠纷案都可以分拆到基层法院去审理了;而其它较小的经济案子合并成大数目就可以去中级法院审理了?
这显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是不许的。一些人之所以冒险违法去这样做,必有其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
最高法明确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渭城区法院武某强副院长在雄风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愿意正式应诉,要求审理判决的情况下,公然剥夺了被告的法定反悔权,强塞“调解书”……随后又操纵执行人员超额查封,将雄风公司推至破产边缘,危及200余职工的“饭碗”,加之疫情肆虐,生意难做,企业日益困难,激起了雄风公司广大员工的强烈不满,引发群体投诉上访。然上访四年多来,雄风公司广大员工投诉无数,结果却似石沉大海。
近来,关中拥护习总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的法治义士王建军同志知悉雄风公司广大员工的苦衷,在“抖音”上公开举报原副院长武令强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后,立即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声援,同时也引起了武令强等嫌犯的恐慌,他们想方设法打击报复……
2022年9月15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公然违法跨区将冒死举报嫌犯、为民除害的法治义士王建军从渭南市临渭区抓走拘留(据了解,渭城分局所谓的办案人员未依法至渭南市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义士为企业员工的利益伸张正义却要遭受牢狱之灾,无论如何都相不通,于是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静坐、游行、示威。
综上所述事实法律,请相关部门严查武令强等人的违法犯罪恶行。
此致
人大、监察委等相关部门
各界媒体
举报人: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
广大职工
二0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913-33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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